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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印良品就商品不合格事件道歉!尽最大努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无印良品道歉了!



7月16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报

流通领域家具质量抽检结果(点击链接)

其中6款来自“无印良品”

主要问题是标称材质与实际材质不符


7月19日,无印良品表示

为购买被通报家具的顾客

提供退换货服务

↓↓↓



消息一出

网友纷纷评论



对此专业人士怎么看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伦健
接受《中国消费者报》采访

↓↓↓

  

致歉做法值得肯定

材质虚标家具售后问题

应依据《消法》相关规定处理


针对无印良品的致歉声明,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何伦健分析指出,无印良品及时回应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质量抽检结果,就产品不合格问题向消费者致歉,体现了企业敢于面对问题的勇气,这种做法值得肯定,但是还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履行对消费者应尽的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对于无印良品此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事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以及消费者的态度来确定解决方式。”何伦健说。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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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裴莹
编辑/李晓雨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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